国卫通〔2020〕5号
现发布强制性卫生行业标准《妇女保健基本数据集 第8部分:孕前优生健康检查》,编号和名称如下:
WS 377.8—2020 妇女保健基本数据集 第8部分:
孕前优生健康检查
该标准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。
特此通告。
国家卫生健康委
2020年4月17日
相关链接:《妇幼保健基本数据集:第8部分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》解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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